一、入職協(xié)議屬于勞動合同嗎?
入職協(xié)議屬于簡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為紙條、單頁入職協(xié)議等,內容上僅約定了勞動者的工資標準、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等單一內容,并未根據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合同內容的要求進行全面的約定。
勞動合同是全面明細約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文件,形式上要求紙質合同,內容上要求具備勞動合同法所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
勞動合同法之所以對勞動合同的形式和內容進行明確規(guī)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雙方遵守各自的權利義務,并保證發(fā)生糾紛時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從而使雙方的關系處于有法可依的狀態(tài)。
所以,對于那些內容單一的入職協(xié)議之類的簡易合同,實質上缺少了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必備條款,并不具備勞動合同法意義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對于僅有簡易合同而未全面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的,屬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
二、未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勞動合同法》第六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入職協(xié)議屬于勞動合同嗎?答案是否定的。未簽勞動合同怎么辦?對于這些問題,上文中都有十分詳細清楚的介紹,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根據上文內容我們知道,如果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則需要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作為勞動者,如果您所在的單位沒有與您簽訂勞動合同,您可以向單位主張雙倍工工資,但不能超過一定的時效,否則您將無法獲得雙倍工資。在向單位主張雙倍工資時,如果單位無理拒絕,您可以準備好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具體怎么做,您可以咨詢勞動爭議方面的專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