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認定勞動關系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當您準備申請勞動仲裁時,您必須證明您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因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加以證明:
1、盡量提供能證明為用人單位提供過勞動的相關材料。
如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業(yè)務授權委托書、代簽的業(yè)務合同、上班記錄表、進出用人單位的門卡、飯卡、工資條、工作服、暫住證、評定員工等級證明、表彰或處罰決定等等。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來說,要增強證據意識和職業(yè)風險意識,平時盡可能收集、保存相關物品。
2、請同事提供證人證言,而且要出庭作證,證明你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的勞動關系。
3、讓自己任職期間接觸過的客戶予以證明,證明自己曾經以用人單位的名義向其提供過服務。
4、申請調查取證。
對一些不接待公民個人調查取證的單位,如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了社會保險或者委托銀行向勞動者代發(fā)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部門向社會保險部門、銀行調取相關的資料。
二、勞動爭議訴訟如何舉證
訴訟當事人應詳細閱讀法院送達的《民事訴訟案件舉證通知書》,并按照其規(guī)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認為可以證明其主張或反駁對方的證據材料等證據。
1、一般舉證范圍
(1)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及送達日期 ;
(2)勞動關系的證明;如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聘用、雇傭關系的證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關證明或者當事人其他協(xié)議等證明材料。
(3)當事人是公民的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2、因涉及企業(yè)開除、除名、辭退職工而引起的勞動爭議的舉證范圍:
(1)企業(yè)開除、除名、辭退職工的決定通知等;
(2)按企業(yè)內部規(guī)章制度處罰的,提供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
(3)職工違章違法的有關證據材料等;
(4)職工的工資、獎金收入情況等;
(5)涉及培訓費的,用工單位必須提供支付培訓費的具體依據及必須服務期限等。
3、追索勞動報酬的舉證內容
提供勞動起止日期,所欠勞動報酬的具體數額等有關證據。
4、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引起的勞動爭議的舉證范國:
(1)企業(yè)交納養(yǎng)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的有關證據等;
(2)職工的工資獎金情況;
(3)職工傷勢鑒定及醫(yī)療費單據等。
以上是關于“怎么認定勞動關系”以及“勞動爭議訴訟如何舉證”的有關勞動爭議的法律內容,希望對你能有一定的幫助。事實上,作為勞動關系一方的勞動者,他的合法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任何用人單位都不得侵犯。而在實踐中,勞動者遇到的最大的難題就是缺乏充分的證據,最后導致無法維權的結果。因此,為了更好的維護您的權益,當您在處理勞動糾紛遇到困難時,建議您最好是去咨詢一下專業(yè)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