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簽勞動合同就發(fā)生工傷
小李今年3月來京,在一家工程公司做臨時工,負責管道維修工作。7月的一天,因夜間施工突遇暴雨,在附近避雨時小李不慎掉入未完工的地下室,嚴重摔傷。用人單位沒有與小李簽訂勞動合同,更沒有為其辦理工傷等社會保險。雖然用人單位主動承擔了醫(yī)療費用,但是對后期賠償費用卻一直推托,無法協(xié)商解決。小李今后的生活肯定需要人照顧,更不可能再正常工作了。
許多用人單位雇用臨時工時都不會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按照法律規(guī)定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這種情況下如果發(fā)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將面臨著承擔所有費用的風險,非常被動,職工的維權之路也因此十分艱難。
應怎么申請工傷認定
由于小李與用人單位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同樣受到我國勞動法律法規(guī)的保護。在無法與單位協(xié)商解決時,他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第一,申請認定工傷,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可以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式三份,可以直接到各區(qū)勞動與社會保障局領取格式表格;
2、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職工受傷害或者被診斷患職業(yè)病時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證明(比如工資條、工牌、同事證言);
4、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其他相應證據(jù),比如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可以直接到工商局網(wǎng)站查詢打??;如果屬于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和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提交事故的相關證據(jù)材料,比如事故現(xiàn)場同事出具的證言,并附上提供證言同事的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在15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對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由有權管轄的部門書面告知申請人;申請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材料,申請人在30日內補充全部材料的,應當受理,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和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第二,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yī)療的有關資料。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確定傷殘等級之后,就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核算工傷賠償費用了(詳細核算辦法,此文不細述)。這時候可以據(jù)此與用人單位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