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況需要支付加班費
一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
三在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的。
二、勞動者加班工資的標準是什么
用人單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應保證員工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加點,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員工在8小時外加班加點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員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節(jié)日安排員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員工,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標準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如果在合理的狀況下員工不能在標準工作時間完成規(guī)定的勞動定額,用人單位應考慮重新調整勞動定額。
實行計件工資的員工,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