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具體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 勞動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終止的時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告終止。如果雙方協(xié)商一致,還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延長期限。固定期限的勞 動合同可以是較短時間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較長時間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不管時間長短,勞動合同的起始和終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 體期限由當事人雙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
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