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崗位適合勞務派遣
企事業(yè)單位用工,一般應以直接招聘錄用員工為主,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正式勞動關(guān)系。勞務派遣作為一種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勞動關(guān)系,并不適合所有企事業(yè)用人單位,只適合一些特殊用人單位或特殊崗位。
因此,《勞動合同法》限定了勞務派遣崗位的范圍: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具體哪些崗位可認定為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法》并沒有列舉,或許今后出臺的司法解釋或?qū)嵤┘殑t會有所涉及。
目前,有些企業(yè)的保安、保潔、綠化養(yǎng)護等特殊崗位用人,銀行、保險公司因編制所限使用編外人員,一般由勞務公司派遣勞務人員。
二.勞務派遣合同最低年限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xié)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這是對用人單位影響較大的變化之一。
此外,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