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保險待遇的給付標準
從給付標準上看,有薪酬比例制和絕對金額制兩種。薪酬比例制的保險金給付標準是以被保險人在停止工作前某一時期的平均工資收入或某一時點上的絕對工資收入為基數,根據被保險人的資格條件的不同,乘以一定的百分比而確定的。其中的工資基數又分為工資總收入和標準工資收入兩種;計發(fā)保險金的百分比又有固定、累退、累進三種方式。此外,對于保險金給付的工資基數,一些國家還規(guī)定有最高和最低的界限,超過最高界限者不作為計發(fā)基數,低于最低界限者則給予保證性的給付。
二、被保險人資格條件如何確定
從社會保險金給付時對被保險人資格條件的確定上看,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要求:
1.年齡。凡保險金發(fā)放是對一定年齡階段對象的,均必須符合法定的年齡界限方可領受社會保險金,適用于退休養(yǎng)老、遺屬撫恤及家庭津貼等項目。縱觀世界各國的養(yǎng)老保險都有明確的法定退休年齡規(guī)定,最低者為50歲,最高者為70歲。再如遺屬撫恤金的給付,對被保險人的子女一般都規(guī)定最高年齡界限,超齡者不再給付。
2.性別。主要是根據被保險人的生理特點不同而規(guī)定不同的給付條件,多見于退休年齡和生育保險金的給付方面。多數國家在退休年齡上都是男女有別,男性高于女性。生育保險金應由女性勞動者或受益人為給付對象。
3.保險金受益人的身份。保險金受益人的身份主要指被保險人所在部門或職業(yè)性質上的不同,以及保險待遇的受益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關系等。由于各項社會保險都有實施目標和范圍的規(guī)定,對于不同身份的勞動者及其家屬有不同的待遇標準。例如特殊部門和行業(yè)(如國家公務員、郵電、鐵路等)的社會保險制度,對成員均有明確的身份規(guī)定。再如各國的遺屬撫恤保險金給付,對于供養(yǎng)直系親屬與被保險人之間的血緣及經濟關系也都做出了比較嚴格的規(guī)定。需要說明的是,身份條件并不是一個具有特定含義的概念,它是根據各網的具體國情和各保險項目的具體目標不同而變化的。
4.工齡與就業(yè)年限。工齡與就業(yè)年限是多數社會保險項目都要求的重要資格條件,標志著勞動者向社會保險基金或為社會所做貢獻的大小,故一般均與所得保險金給付額成正比關系,多見于養(yǎng)老保險,一般都是累積計算的。一些國家對于就業(yè)年限還具體規(guī)定每年應就業(yè)的天數。
5.投保年限和繳納保險費的數額。在實行個人繳費制或個人賬戶制的社會保險項目上,一般都規(guī)定一定的投保年限和按期、足額繳納保險費的資格條件,并以此決定保險金給付的條件和數額。
6.居住年限。在少數實行普遍社會保險的國家,是以在本國居住年限來確定被保險人是否具有領取保險金的資格條件的。如新西蘭規(guī)定,被保險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的最近20年中居住在本國境內者,才有資格領取養(yǎng)老保險金。
7.供養(yǎng)親屬的人數。主要是考慮被保險人喪失勞動能力后其供養(yǎng)親屬的實際生活保障需要,一般是供養(yǎng)親屬人數越多,給付標準越高。
8.工資以外的其他收入狀況。一些國家為確保社會保險金的給付對象為真正無收入或極少收入、生活費確無其他來源的人,還在其他資格條件之外,另規(guī)定要對保險金申領人進行收入調查,只有其他收人低于規(guī)定界限者,方可取得領取保險金的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