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習人員能申請工傷嗎
實習人員在單位實習期間發(fā)生工傷事故可不可以按工傷事故處理,如果不能按工傷處理的話該怎么辦?
實習人員屬于在校學生,還不算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與用人單位沒有確立實質的勞動關系,實習人員發(fā)生工傷事故,勞動部門一般不受理。如果實習人員發(fā)生工傷事故只能依照人身損害賠償?shù)挠嘘P法律規(guī)定進行處理,從而確定賠償方式及賠償數(shù)額;如果是與用人單位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實習人員,按照正式員工的待遇對待,可以按工傷處理。
二、替工人員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
替工人員發(fā)生工傷事故致殘,能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農(nóng)民徐某替其兄長到某公司當搬運工,徐某在搬運原材料時,因原材料垛倒塌,左腳被砸成粉碎性骨折。徐某認為他是在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傷殘事故,應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而該公司則認為徐某不是公司的職工,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那么,替工人員發(fā)生工傷事故致殘,能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呢?
我國《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2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勞動爭議不論是否訂立勞動合同,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并符合勞動法的適用范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受案范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均應受理。和《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處理工傷爭議有關問題的復函》,徐某已經(jīng)在與該公司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公司應該視徐某為本公司職工,對其按職工對待,又因其傷殘事故是在工作時造成的,所以應該認定為工傷。如果他私自替工并不為公司所知曉,發(fā)生安全事故,因其與公司不構成勞動關系,就不能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