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末加班費怎么計算
1、根據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所以周六加班,加班工資按200%計算。
2、計算方法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執(zhí)行:
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資=日工資×200%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8小時)。
月計薪天數(shù)=(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按原規(guī)定,月平均工作天數(shù)和日工資折算都按20.92天計算,而上個月國家部通知明確,月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jié)假日)〕、12(月)=20.83天、月,月計薪天數(shù)=(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新辦法區(qū)分了月工作日和月計薪天數(shù),月工作日主要用于判斷是否加班,而月計薪天數(shù)則作為折算加班費的標準。
二、最低工資標準內能包含加班費嗎
職工的標準不應包含加班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最低工資規(guī)定》規(guī)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延長工作時間的”據此,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即加班費)不能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