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節(jié)假日加班費如何計算
按照勞動保障部日前公布的最新的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辦法,全體公民的節(jié)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制度計薪日也從原來的20.92天改為21.75天。有關專家表示,國家調整職工全年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辦法,明確了制度工作日(365-522-11)和制度計薪日(365-522)兩個概念,原來每月都是20.92天,現在則分別為20.83天和21.75天。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工時管理,是判斷超時加班的標準;
制度計薪日則直接用于日工資、加班工資計算等方面。調整后,加班工資基數等于月薪除以21.75天,比原來除以20.92略有降低,因此,今年起春節(jié)等法定節(jié)假日和周六日休息日加班,加班費將有所減少。
計算加班費時,勞動者的月薪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以及休假期間工資標準確定。以上兩種均未約定的,則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也就是前12個月,以薪金形式實際發(fā)到手的勞動所得總額的月平均數。根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將被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須按應付金額50%至100%標準加付賠償金。
二、年休假包括節(jié)假日嗎
一些在春節(jié)長假前后休年休假的勞動者有必要關注的是,根據施行的《勞動法》規(guī)定,連續(xù)工作滿1年的職工享受至少5天的年休假,且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也就是說春節(jié)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另外,節(jié)后的勞動權益保障將因為一批新法律法規(guī)的施行出現新變化。如在今年之前已構成事實勞動關系,但直至1月底仍沒有簽合同的勞動者,有權得到雙倍工資,其中包括春節(jié)加班費?!秳趧雍贤ā芬?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實例分析:如以勞動合同約定職工月平均工資3008元計算,如果某勞動者今年春節(jié)長假七天都加班,那么前三天是法定節(jié)假日(即除夕、春節(jié)、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費為300821.75300%=414.9元,后四天是雙休日調休(即初三至初六)拿雙薪,每天加班費為300821.75200%=276.6元。今年該勞動者春節(jié)期間的總加班費為2351.1元,而調整前應為244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