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條款是勞動合同必須涵蓋的
一份正規(guī)的勞動合同應包括以下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在簽訂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中,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是核心內容。要求內容明確、具體,特別要寫清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和具體的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的具體金額和勞動報酬的組成。
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要特別注意的是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對于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已經比較多了,在實踐工作中相關處理也比較成熟和規(guī)范。這里需要著重談的是勞動者的違約責任。
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應承擔責任,具體有:勞動者違反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賠償: 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給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根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的規(guī)定,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的規(guī)定支付用人單位賠償費用。
二、簽勞動合同應注意什么
1、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有三種: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根據雙方的需求來協(xié)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同時,如果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若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該情形不得約定試用期。
3、對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別注意。
(1)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4)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5)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否則發(fā)生工傷事故則要承擔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