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習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什么
《勞動合同法》中有關“勞動者的主體”部分并未將在校生排除在外,如果雙方勞動合同不違反意思自治的原則與《勞動合同法》中的強制性規(guī)定,那么簽訂的勞動合同就是有效的。這份勞動合同與普通的勞動合同并無異。在校生可依約保護自己的權益。至于合同中的相關細節(jié),雙方可自主約定,這無關整體勞動合同的有效性。
其次,如果在校生在一開始并沒有表明自己尚未畢業(yè)的身份,也并沒有和用人單位明確“實習”的性質,并且在工作中與其他正式員工同工同酬,則要保留好相關的證據(jù),這在今后認定事實勞動關系存在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多數(shù)無法被認定為勞動關系的案例都是因為在校生無法證明自己的工作性質并非實習。
二、假文憑訂立勞動合同有效嗎
假文憑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的無效的。盡管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1)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以假文憑同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違背了訂立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屬欺詐行為,使用人單位陷入錯誤認識,違背了用人單位的真實意思,因此雙方所訂立的勞動。
(2)勞動合同無效,應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也就是從一開始在法律上對雙方當事人無約束力,無約束力并不意味著用人單位無需支付勞動者已付勞動的報酬。《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故某公司應向其全額支付最后一個月工資。
(3)因勞動合同無效,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便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