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單位簽了試用期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但合同規(guī)定薪金不夠當?shù)氐淖畹凸べY標準,我可以隨時辭職么還是要提前3天通知公司呢,碰到這種情況,該如何進行維權(quán)保護呢?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關(guān)于可否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雖然這種情況在《勞動合同法》中已經(jīng)有明確的解決途徑。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jīng)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應(yīng)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yīng)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但是同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yīng)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jīng)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如果您還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與我聯(lián)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