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一直都沒有弄懂什么是勞動關系,有的朋友說勞動關系就是人事關系,人事關系就是勞動關系,到底勞動關系是怎樣的呢?勞動關系與人事關系有什么區(qū)別的地方呢?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問題。
勞動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包括各類企業(yè)、個體工商戶、事業(yè)單位等)在實現(xiàn)勞動過程中建立的社會經濟關系,是指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報酬的勞動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
人事關系與勞動關系有以下區(qū)別:
1、主體不同。
人事關系是事業(yè)及其工作人員之間的一種內部行政法律關系,人事關系的一方主體為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
勞動關系的一方主體主要是企業(yè)。通常來說,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中具有人事編制的人員與單位是人事關系,事業(yè)單位聘用的無編制的工作人員、社會聘用人員、固定工、臨時工等與事業(yè)單位之間的關系應作為勞動合同關系。
2、性質不同。
人事關系是事業(yè)與其工作人員之間一種聘用合同關系,勞動關系是勞動合同關系。
3、糾紛解決機構不同。
因人事關系發(fā)生的爭議應先到設于政府人事部門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因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應先到設于政府勞動部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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