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一位朋友因工作關系應酬,喝酒過多導致生病住院。因為應酬也是工作的一部分,所以因為這個原因導致住院算是工傷嗎?能夠申請工傷賠償嗎?期待你的回答,非常感謝。
您好,很高興能為您解答應酬醉酒住院,能夠申請工傷賠償嗎的相關問題。
一、《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guī)定,職工因醉酒導致傷亡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醉酒導致傷亡為何不能認定為工傷,不外乎有三方面原因:
(一)應酬不屬工作時間。
首先,如果是在工作時間內喝酒并醉酒,要受到懲罰。
按照我國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是不允許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喝酒的。
用人單位一旦發(fā)現(xiàn)這種現(xiàn)象,對喝酒、醉酒員工肯定是小則經濟懲罰,大則掃地出門。
其次,應酬不是加班,也不是工作的延續(xù)。
目前這種應酬在法理上根本找不到認定為“加班”的依據(jù),而且老板也不會因此支付加班費。
(二)勞動合同訂立的工作崗位是營銷主管,而非“喝酒主管”,而且在勞動合同里也未訂明“要陪客人喝酒”等條款。
因此,職責是搞好公司的營銷工作,而非陪客喝酒。
(三)醉酒不是領導臨時指派的工作,也不是非本人主要責任的意外。
二、其一,陪客人喝酒雖然是老板授意,但去執(zhí)行的不是工作,而是吃飯喝酒。
其二,作為有民事能力的成年人,應懂得喝醉酒的后果嚴重性,在這種情況下,醉酒傷身應負主要責任。
以上是相關問題的解答,希望您能滿意。
如果您還有不了解的,可以隨時跟我聯(lián)系。
我會一一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