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民工在工地上班時間,被工地上其他人拋的水泥塊砸傷,現(xiàn)在醫(yī)院治療。而砸傷他的人是另一個公司的員工。請問該找誰負責?如果是工傷,請問公司要賠嘗哪方面的費用?(如報銷醫(yī)療費、停工留薪、生活護理費、營養(yǎng)費等等。
您好,很高興能為您解答關于農民工工傷方面的問題。
一、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他可以讓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拒絕,個人申請,期限為一年;
三、待傷情穩(wěn)定后,如留下殘疾,他可以申請傷殘鑒定;
四、如構成傷殘等級,他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報銷醫(yī)療費、停工留薪、生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等);
五、如單位未給你買設保,可以比照上述條例執(zhí)行;
六、如單位拒絕賠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以上就是為您解答的關于農民工工傷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還有不了解的,可以隨時來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