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經常以各種理由克扣我們員工的工資,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想請教一下律師我們應該怎么辦?我們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對我們進行經濟補償呢?法律規(guī)定哪些情況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您好,很高興能夠為您解答關于工資的問題。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克扣工資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的,應當全額支付員工工資,并向員工支付拖欠或者克扣工資總額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shù)摹?/p>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話,隨時可以來電向我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