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沒有簽勞動合同,合同法說是視為無固定勞動合同,老板炒人要賠錢,但是他不會炒人的,他只會讓我去做別的我不想做的工作,讓我自己走人。我該怎么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關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何維權(quán)的問題。
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nèi)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并要求單位支付你經(jīng)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
支付加班工資屬于勞動糾紛,應該盡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
單位沒有權(quán)利扣押任何工資。搜集一些證據(jù)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
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jù)。
法律依據(jù)有,《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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