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了一份三年的勞動合同,現(xiàn)在想辭職,請問需要付違約金嗎?什么是勞動違約金?我對合同這方面的東西完全不了解,想問下什么情況系需要支付勞動違約金?希望您幫我解答一下。
您好,很高興能為您解答關于勞動違約金方面的問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是勞動法規(guī)賦予勞動者的擇業(yè)權力,你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不存在支付違約金的問題。
二、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情形,只有2種:(《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
(一)服務期違約;
(二)競業(yè)違約。
勞動者支付服務期違約金的必要條件:用人單位對員工實施了名副其實的專業(yè)技術培訓,能夠出具專業(yè)技術培訓的費用票據(jù);
用人單位與被培訓的員工訂立有約定服務期的協(xié)議;
被培訓的員工在服務期內提前辭職。
上面為您解答的就是關于勞動違約金方面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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