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公司安全需注意的事項?
那么,民間借貸公司安全嗎?在政府倡導民間借貸陽光、規(guī)范發(fā)展的大趨勢下,如果想通過中介機構參與民間借貸,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中介機構只能提供咨詢、配對、協辦工作,不能經手合作伙伴資金;
(二)中介機構促成借貸關系后只能收取服務費,而不能賺取息差;
(三)出借人要能全程透明地參與整個借貸過程;
(四)一定要有必要的擔保,比如房產抵押等等;
(五)最好選擇經營時間較長,有較多成功案例的負責任的民間借貸中介機構。
二、民間借貸的風險有哪些?
既然民間借貸并不是違法行為,為什么在實際生活中一提到民間借貸就容易讓人聯想到“高利貸”、非法集資、詐騙等犯罪行為呢?這是因為民間借貸中存在著很多風險,具體來說,民間借貸中存在以下法律風險:
(一)借款用途的風險。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從事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情節(jié)嚴重的還將構成犯罪。如發(fā)現借款人籌集資金是為了販毒,賭博,等非法活動的,應當予以拒絕。
(二)債務人的身份風險。出借人要注意借款人的身份,并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條,以免受騙上當。
(三)借款利息的風險。利息風險包括沒有約定利息、約定的利息超過有關規(guī)定、約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等、約定利息要合法。借貸關系的成立,出借人的初衷是為了賺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利率的約定也是受到國家相關法律的調整。
(四)借款履行的風險。借款是否履行,不僅要看借據,更要看付款憑證,因此,在發(fā)生借貸關系的過程中,最好通過銀行交付,不要用現金進行交付。
(五)訴訟時效的風險。在借貸案件中廣泛適用一般訴訟時效制度。所謂一般訴訟時效,指法律規(guī)定的公民向人民法院請求司法保護的期限,自公民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內。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不存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方式的,就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這樣,債權人就喪失了實體勝訴的權利。
以上就是關于“民間借貸公司安全注意事項”以及“民間借貸由哪些風險”的相關內容,要注意雖然合法的民間借貸是允許的,但是如果不注意防范上述風險就有可能轉化為詐騙或者非法集資等行為。在這里建議借款人在簽訂借貸合同時要謹慎,最好咨詢律師后再做決定,不要貪圖一時的利益反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