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如何保證還款權
訂立借款合同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是保證將來安全還款的比較有效的辦法。
根據《擔保法》和《物權法》的相關規(guī)定,擔保主要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五種方式。對于民間借貸普遍使用的擔保方式是保證和抵押。
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在沒有特別指明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視為連帶責任保證。對于保證人,一定要查明其資產情況,以便確定其將來是否有保證償還能力;必要時,您還可以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產信息并予以核實,這樣有助于一旦發(fā)生糾紛馬上要求法院凍結保證人的財產。
抵押作為民間借貸的擔保方式主要是房地產抵押。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房地產抵押一定要抵押登記才有效,未經抵押登記的房地產抵押行為無效。
由于我國擔保法法律規(guī)定十分抽象,實際操作也十分專業(yè)、繁瑣、復雜,對于普通民眾來說很難準確掌握。因此,本文限于篇幅,這方面知識不再詳細介紹,涉及重大擔保法律問題,可以在專業(yè)律師指導下進行操作。
二、民間借貸如何合法還錢
(一)民間借貸還款問題要“還對對象”。
借款人還款時一定要“還給”借款合同或者欠條等憑證上載明的出借人(這點對出借人具有同樣的意義,即出借人必須把借款提供給借款合同或者欠條等憑證上載明的借款人),除非出借人出具授權書委托借款人將該還款交給其他人或者轉入其他人的賬戶。借款人切勿僅憑出借人的口頭指示就將借款還給其他人或者轉入其他人的戶頭。切記,如果借款人沒有“還對對象”,那么該筆債務很可能還沒有“還清”。
但是,借款人將還款直接交給出借人配偶或者轉入出借人配偶賬戶,如果是小額借貸,根據夫妻日常生活代理權規(guī)定,應該沒有問題;如果是大額借貸,是否適用夫妻日常生活代理權則不無爭議,風險還是比較大。
(二)在“還對對象”的基礎了,借款人還要保留已經還款的憑證,可以是銀行轉帳憑證,也可以是出借人親筆出具的收到還款的收條,還可以由出借人在借款合同、欠條等民間借貸憑證上寫明已經收到還款等字樣。
(三)民間借貸經常的做法就是借款人當面還錢,出借人收到還款后當面撕毀借條,表示雙方之間債權債務兩清。這種做法有一定的法律風險。因為當面撕毀借條時借款人未必仔細查看分辨借條,可能看起來像原來的借條,但有可能是假借條或者是復印件,真正借條還在出借人手上,這樣在借款人無法證明已還款的情況下還是沒有還清借款;即使當面撕毀的是真欠條,如果出借人事先將借條的復印件拿到公證機關作過與原件相符的公證證明,那么出借人完全可以憑經過公證的借條復印件向借款人討還借款,因為經過公證的復印件具有與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正確做法還是要保留還款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