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民間借貸
民間借貸是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的直接融資行為,它具有及時、簡便、靈活的特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銀行信貸資金不足的問題,是廣大老百姓以及一些中小企業(yè)的主要融資途徑。
二、民間借貸借款人是否需要支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該條款的主要思想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合同,沒有約定利息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不支付利息;而一方或雙方不屬于自然人的借貸合同,沒有約定利息的,借款人不支付利息,對利息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需要支付利息。
三、民間借貸利息如何確定
最新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本條主要是說,借貸雙方約定的利息在年利率24%(包括24%)以內的,屬于借款人的法律義務,借款人不還的,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履行。
若約定的利息大于24%,小于等于36%的,屬于自然債務,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借款人不支付利息,出借人無權請求強制履行超過年利率24%的這一部分。
如果約定的年利率超過了36%,則超過的部分約定無效,借款人已經支付的可以要求返還。
以上就是關于民間糾紛利息如何確定的相關介紹。在具體的生活實踐中,每一筆借貸糾紛都具體而復雜的問題,如果想要真正解決問題還是建議咨詢相關律師,以便于您獲得有針對性的、實用有效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