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項
1、明確約定借款本息的還款順序。這是一項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視的權利。對債權人有利的還款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約定不明確,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常常會按照先本金后利息來處理。
2、應該明確約定訴訟律師費承擔。當債務人逾期還款,要打官司解決的時候,為維護債權人的利益,最好還是委托律師全程跟進。那么由此而發(fā)生的律師費,應該由債務人承擔、由違約方承擔。但如果你不明確約定,法院就不會支持。
3、要求債務人披露財產(chǎn)。在信任的情況下,我們不需要辦理財產(chǎn)抵押登記,但可以要求要求債務人告知其財產(chǎn)情況并提供有關資料。如:房屋產(chǎn)權證原件交給債權人、其他財產(chǎn)的復印資料。掌握債務人的財產(chǎn)線索,一旦有動靜,債權人可以立即查封其財產(chǎn)。
4、應該約定管轄條款。什么是管轄條款?就是萬一要打官司的時候,我們?nèi)ツ睦锎蚬偎镜臈l款?債權人應當事先約定對自己有利的管轄條款。因為:如果不事先約定,那么法院執(zhí)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訴訟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就是說,債權人要到債務人的地頭去打官司。是實踐中,這絕對是對債權人不利的。
通過上面我們看到,簽訂借款合同是有很多法律技巧的。當事人與其在打官司的時候找律師,還不如簽訂合同的時候找律師,前一份好的借款合同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什么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呢?舉例:法院判決給付還款本金10萬元,合同期內(nèi)的利息是2分息2000元/月。債務人每月還款2000元。如果借款合同約定了還順序款為先利息后本金,那么債務人一輩子還不完。但如果沒有約定還款順序,那么債務人用4年2月可以還清本金,再用4年多還清利息??梢姡@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約定還順序款為先利息后本金,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債務、積極支付利息。
二、如何提供債務擔保
有條件的,應該盡可能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擔保有以下2種形式:
1、保證人。這是最簡單的擔保方式,擔保人簽字即可。通常我們要求債務人的親屬提供擔保。理由有2點:1)如果其近親屬不同意擔保,那么就要打個問號,為什么連近親屬不信任債務人?2)尤其要求債務人的成年子女、父母擔保。因為,如果債務人有心逃債,經(jīng)常會將財產(chǎn)轉移至父母子女的名下,尤其是子女。所以,要求成年子女擔保,可以斷其逃債的念頭。
2、抵押登記。比如房屋、汽車等財產(chǎn)。但抵押登記的手續(xù)比較繁瑣,要辦理公證,登記,手續(x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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