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發(fā)通知首次明確房屋拆遷按建筑重置成本補償
早報記者 劉秀浩
國土資源部網站13日公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征地補償要做到同地同價,各地不得強行實施征地?!锻ㄖ吠瑫r首次提出征地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問題,明確房屋拆遷按建筑重置成本補償,宅基地征收按當地規(guī)定的征地標準補償。
對于《通知》出臺的背景,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負責人稱,此次公布的《通知》旨在落實5月份國務院辦公廳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下稱《緊急通知》),《通知》是繼2004年《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之后,國土資源部針對征地管理出臺的最為全面的一個文件。
《通知》中最突出的一點就是要求征地補償“同地同價”。早報記者采訪獲悉,目前國內執(zhí)行的征地標準一般按照區(qū)片征收,同地不同價情況時有發(fā)生,同時,由于區(qū)片征收評估標準復雜,農民很難看懂,最終拆遷農民一般只能拿到市場地價的百分之十。
此次《通知》要求,對于新上建設項目,在用地預審時就要嚴格把關,確保項目按照公布實施的征地統(tǒng)一年產值標準和區(qū)片綜合地價核算征地補償費用,足額列入概算。建設用地位于同一年產值或區(qū)片綜合地價區(qū)域的,征地補償水平應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補償同地同價。
與此同時,《通知》要求各地應建立征地補償標準動態(tài)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fā)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
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負責人在解讀《通知》時指出,新的文件多項涉及保障被征地農民利益,如《通知》里要求的“征地補償費直接給到農民個人”,“不能強行征地”等規(guī)定。
《通知》還鼓勵單列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推行征地補償款預存制度,以解決征地補償費用偏低、社保資金普遍難以落實等問題。
可查資料顯示,今年初,國務院公布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稿)》,但至今條例還未正式出臺。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fā)展研究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嶸教授此前在接受早報記者專訪時指出,土地拆遷最大的問題是與地方巨大利益掛在一起,這個問題不解決,一個拆遷條例解決不了非法暴力拆遷,“這是個體制性問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