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能源所述行業(yè)為鍋爐制造業(yè),主導產品鍋爐主要用于發(fā)電。發(fā)審委和漢鼎咨詢資料顯示,華西能源未能過會的原因有兩個:一是資產形成有瑕疵、二是涉嫌利潤操作。
其招股書顯示,其前身東方工業(yè)為集體所有制企業(yè),2003年改制時,華西能源參股股東東方鍋爐將其持有的41%的股權轉讓給實業(yè)公司的集體股東。2004年東方工業(yè)以零受償承債式方式整體受讓實業(yè)公司及其長期投資。
東方鍋爐的關聯(lián)企業(yè)在2004年和2005年期間從東方鍋爐獲得大額借款,其中一個關聯(lián)方還是華西能源2006年和2007年前五名的供應商。股東在東方鍋爐設立及2005年增資是出資的資金來源的合法性、設立時股東間借款關系的合理性,在招股說明書沒有說清楚。發(fā)審委認為不符合《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
此外,華西能源涉嫌操縱利潤。從招股書財務報表看,該公司2006年-2008年凈利潤分別為5731.41萬、10163.26萬、9478.93萬,利潤增長很快。
但是2008年、2009上半年的應收賬款及存貨兩項關鍵指標卻大幅度上升。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的應收賬款分別為27019.9萬、28006.4萬、45045.0萬、41215.2萬。同期該公司的存貨分別為44226.2萬、57168.2萬、61294.8萬、87277.6萬,在不斷增加。
然而應收賬款增加并不能改變公司的現(xiàn)金流,存貨的增加往往以犧牲未來利潤為代價,上述利潤增長有操縱利潤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