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安晚報》8月5日報道,武漢三鎮(zhèn)的一些家長反映,他們的女嬰一直食用同一品牌奶粉,身體出現早熟特征,乳房開始發(fā)育。醫(yī)生認為,這可能是奶粉里的激素含量多,才導致女嬰早熟??僧敿议L向工商局投訴時,工商局竟讓找質檢所,質檢所卻表示不接受個人申請,找到醫(yī)院時,醫(yī)院又稱沒有檢測能力。意欲討個說法的家長一時陷入困境。
相信絕大多數消費者,特別是那些家有嬰兒的年輕父母們,看到這則消息,一定會心驚肉跳。按理說,在三鹿奶粉事件這一慘痛的教訓面前,我們的職能部門應該吃一塹長一智,只要一接到有關奶粉質量問題的投訴,就應當迅速出擊,進行調查和處理,給公眾一個交代才對。
可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面對“奶粉吃出性早熟”這一舉報,我們的職能部門并不是痛痛快快地介入進去,履行自己的監(jiān)管職能,而是踢起了“皮球”,以種種理由把這一棘手的問題踢給別的部門。
不可否認,按照職能劃分,在檢測涉嫌性早熟奶粉是否含有激素這一問題上,這些部門把消費者“踢”出去也算是有理有據。問題是,在找上門的舉報面前,在消費者焦急的期盼之中,一些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為什么就不能先收下“舉報”,然后充當一下“二傳手”,把問題轉交給有權受理的部門,協助并督促解決問題呢?
本以為三鹿奶粉事件能“催生”出一套反應靈敏的乳制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機制,然而事實卻無情地告訴我們,我們的乳制品監(jiān)管依然反應遲鈍。
鑒于此,我們在期盼相關部門能迅速對涉嫌導致嬰兒性早熟的奶粉進行調查的同時,更期望職能部門能把建立一套“反應靈敏、查處迅速”的乳制品監(jiān)管機制當做頭等大事來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