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8月17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16時45分報道,駕駛員超載,交警部門依法予以處罰,無可非議。然而,江西樂平的不少司機卻反映說,該市交警部門不知何故,竟然搞起了罰款包季、包年制。車主只要交1900元可保一個季度不罰款,交8000元就能保證一年不罰款。這種包季、包年制的罰款究竟是交警為自己提供方便,還是為“馬路殺手”提供滋生的土壤?
程師傅是江西樂平市的一名司機。7月19日,他的車在樂平市城區(qū)西門廣場行駛時因超載被交警攔住要罰款。照理說,超載該罰,程師傅對此坦然接受,但是令他不解的是,這次交警罰款的數額卻有很大的不同。
司機程師傅:以前我車子裝一車貨,抓到了就是有時候罰60塊錢,罰得高的時候,罰100塊錢,這次他是叫我交滿8000錢的罰款。
按規(guī)定,超載一次罰金最多不過一百元錢左右,怎么這回交警部門卻要他交8000元的罰款?程師傅隨后找到交警理論,然而交警的回答卻讓程師傅哭笑不得。
司機程師傅:交8000(元錢)就一年不抓你,交1900(元錢)就是三個月不抓你。
據了解,程師傅遇到的罰款就是當地交警2010年推出的包年包季制,也就是說,司機交了一定數額的罰款,今后如果車輛超載,可以在相應期限內不必再繳納罰款。權衡之后,程師傅最終繳納了1900元錢。交錢后,樂平交警大隊城區(qū)中隊給他開了一張蓋有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樂平西街分理處辦訖章的江西省代收罰款收據,并且承諾,憑罰款收據在三個月內不會因同一違章行為再次處罰。
記者調查發(fā)現,在樂平,不光是城區(qū)中隊的交警這樣操作。樂平市眾埠鎮(zhèn)的一些司機告訴記者,這樣的事情他們也曾經歷過。
樂平市眾埠鎮(zhèn)司機王先生:(交警)說交3600(元錢),保下半年不罰款,要是不交,今天抓到(罰)1900(元錢),明天抓到還是(罰)1900(元錢)。
同樣被罰的司機朱師傅告訴記者,這種所謂的免罰通行證只在本市區(qū)域內有效,出了樂平市就不管用了。
司機朱師傅:(交警)叫你包月、包季度、包年(罰款),他發(fā)一個牌牌。那個牌牌到萬年、鄱陽、余干,沒有用的,就是在本地有用。
就司機們反映的問題,記者隨后來到樂平市交警大隊了解情況。副大隊長徐理生無奈地告訴記者,他們給罰款包季包年,這樣做是有原因的。
樂平市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徐理生:在路上,原來是開50元、40元(罰款),處罰不到位,處罰力度不到位,有的協管員收錢沒開票。(預交罰款)目的是減少當場罰款的頻率。
事實是不是真如徐隊長所說:要是正常的按次罰款,四五十塊錢根本不能起到處罰作用呢?難道江西樂平的做法是“世人皆醉我獨醒”,出問題的是各省市通行的罰款條例?該市的一位司機直接對樂平交警部門的做法提出了質疑,他認為:交警這樣罰款,只是為了圖省事:
樂平市司機:正好這個錢一下子就弄到位,再一個他(交警)省得出來,他也怕曬咯。
這個包季、包年的罰款額度又是怎么得出來的呢?樂平市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徐理生說,一個月運輸多少,多少噸貨,跑多少路,我們再根據司機運行的路線,運量,計算處罰額。徐理生告訴記者,這些想法還只是在醞釀當中,他們也不知道下面的交警中隊已經在操作了。
樂平市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徐理生:第一,我們大隊沒有下文,第二,沒有形成統(tǒng)一會議紀要,下一步怎么操作,大隊領導再來進行商議,那底下這樣操作,超前意識也太強了。
規(guī)定還沒有形成,執(zhí)行卻已經開始,樂平交警們確實有“超前意識”。罰款的目的在于懲罰和預防,而這種罰款包年包季制的做法非但沒有起到懲戒的作用,反而縱容了司機繼續(xù)犯錯。包年包季罰款制究竟合不合法?
江西華新律師事務所律師鄧靖忠:毫無疑問,這是違法行為。處罰的目的就是預防和懲罰,他這個錯誤都沒有犯在先,就把人家的錢就先收上去了,這明顯是收費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