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wǎng)-成都晚報9月24日報道 在鄞州一家服裝廠打工的陜西籍男青年王某明知自己患有梅毒還去嫖娼,9月20日被江北法院判決犯有“傳播性病罪”,處以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3000元。
7月20日晚上7點多,王某因涉嫌存在嫖娼行為被當場抓獲。在接受公安機關訊問時,他交代了自己患有梅毒仍嫖娼的事實。原來,他今年3月在廣東一家洗浴中心和賣淫女發(fā)生過不正當性關系,隨后發(fā)現(xiàn)自己身體出了問題,7月16日因病情加重,剛去醫(yī)院做了檢查,被確診為感染梅毒。
法院解釋,一般的賣淫、嫖娼行為是以《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處罰的,但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還進行賣淫、嫖娼的行為,由于不僅破壞了社會治安管理秩序,還危及他人的身體健康,這種特殊的賣淫嫖娼活動增加了額外的社會危害性,就必須予以刑事處罰?!皞鞑バ圆∽铩笔恰?a href="http://m.luxwatt.cn/flcs/list_36.html" target="_blank" class="keywordlink">刑法》修訂后新增的一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