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官網(wǎng)透露,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草案)》。根據(jù)草案,我國車船稅新政策將分為7個梯度按照排量進行征稅,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車的車船稅有所降低,1.0升以上各檔乘用車的車船稅都將不同程度提高,排量越大所繳車船稅越多。
乘用車排量越大所繳車船稅越多,猶如居民用電量越多電費越貴,階梯車船稅與階梯電價遵循著同一個道理。人們能夠接受這個道理,不能接受的只是“階梯”被異化為“漲價’。相對于階梯電價只有漲價沒有降價,階梯車船稅雖有“降價”,但只是針對1.0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眾所周知,1.0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占比非常小,絕大多數(shù)乘用車,包括絕大多數(shù)私家車的排量都在1.0升以上,所以,這個階梯車船稅將會增加絕大多數(shù)車主的稅負,仍有變相“漲價”之嫌。
車船稅未必不可以“漲價”,問題是,車船稅改革應當遵循正當?shù)某绦蚝秃侠淼脑瓌t。就程序而言,車船稅改革草案并沒有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只是在今年5月份征求過部分車企的意見,至于車企反饋了什么意見,也不為公眾所知——這就很奇怪了!車船稅是面向車主征收,是車主而不是車企為車船稅埋單,不征求公眾意見只征求車企的意見,豈不是牛頭不對馬嘴?
上述車船稅改革相當于“增稅”,增稅是國家大事,理應先交由民眾討論;上述車船稅改革也相當于“漲價”,水、電、氣漲價尚且要召開聽證會,車船稅“漲價”怎能繞過民意這一關?
車船稅改革應當遵循的原則,籠統(tǒng)地說是“抑大揚小”,但何為“大”、何為“小”很有講究。眾所周知,我國近年來實行汽車工業(yè)振興規(guī)劃,鼓勵人們購買小排量汽車,這里的“小排量”是指1.6升及以下,并對購買1.6升及以下汽車的車主給予補貼。與此相對應,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車應該享受稅收優(yōu)惠,其繳納的車船稅應該有所降低而不是提高,而上述車船稅改革提高1.0升至1.6升乘用車的車船稅,顯然與國家政策相左。
如果真是為了“抑大揚小”,車船稅改革的合理做法應該是,在保持政府車船稅收入大體相當?shù)那疤嵯?,降?.6升及以下乘用車的車船稅,1.6升至2.0升乘用車的車船稅保持不變,2.0升以上乘用車的車船稅隨排量遞增而遞增。這樣,實行階梯車船稅后,有的車主多交錢,有的少交錢,同樣可以體現(xiàn)公平、抑大揚小、節(jié)能減排。
無論是階梯電價還是階梯車船稅,其正當、合理與否的關鍵,其實在于是否增加民眾負擔,改革是否以增加政府或企業(yè)收入為目的。如果“階梯”被異化為“漲價”,那么人們不得不懷疑:難道改革就意味著漲價?難道促進節(jié)約、節(jié)能減排、保護環(huán)境只是借口,而增加政府或企業(yè)收入才是主要目的?
另外,提高1.0升以上乘用車的車船稅,其政策意圖顯然在于限制人們購買和使用1.0升以上的乘用車。那么請問,政府能否為民眾作出表率,不再使用1.0升以上的公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