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國際兒童節(jié),本應是所有未成年人感到快樂的日子,但卻有一部分“邊緣人群”,享受不到他們應有的快樂。
調研顯示,因各種原因失學、輟學、閑散的“邊緣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體。
由于自身認知水平的限制,對貧富差距擴大等社會現(xiàn)象感到茫然和困惑,再加上就業(yè)形勢嚴峻,很容易導致他們產生厭世、憤世情緒。在面對“享樂主義”、“金錢至上”等不良思想觀念,以及大量含有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內容的信息時,未成年人由于缺乏鑒別能力,而學習、模仿心理又比較強,往往會將網絡、影視中的“犯罪手段”應用到現(xiàn)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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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記者 徐偉
幾名學生路遇“劫匪”,被搶走現(xiàn)金500余元,手機4部。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劫匪”竟然是他們的同齡人——15歲的李強和其他3名未成年人。
李強在落網之后坦言,搶劫的原因很簡單——當天,李強等4人在重慶市江津區(qū)閑耍,見有幾個學生在街頭打“金花”賭博,便參與其中。輸錢后,4人不服氣,于是臨時商量決定“搶點錢來?!薄?/p>
“2009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辦理的批捕、公訴案件數據顯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數量上與2008年相比雖略呈下降趨勢,但一個顯著的特點是,他們的作案動機較為單一,普遍是為了追求物質享受和精神刺激而盲目實施犯罪?!敝貞c市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對《法制日報》記者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有7成是搶劫、盜竊等侵財型犯罪;而那些因各種原因而失學、輟學、閑散的“邊緣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體。
邊緣未成年人成犯罪主體
“未成年人犯罪最大的特點就是糾合作案或與成年人共同犯罪現(xiàn)象突出?!边@位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青少年由于其自身能力的欠缺,往往是共同糾合作案居多,或者是與成年人共同犯罪,且手段顯得比單獨作案更趨暴力,更狡猾。
墊江人民檢察院所辦理的曾清、王小鵬搶劫案中,兩人均為16歲的未成年人。在2009年3月、4月兩個月時間內,兩人采取持鋼管、打耳光、語言威脅等暴力手段,先后11次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給未成年被害人造成極大的身心傷害和財產損失,同時,也嚴重危害了當地社會秩序和正常的校園學習秩序。
這位負責人分析,從犯罪主體來看,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身份主要集中在務農青年、輟學青少年、進城務工青年、流浪兒童等群體。他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90%以上的文化程度均在初中及以下,其中小學學歷的就占到總批捕人數的34%。
“此外,異地來渝的未成年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趨勢日漸增強。”這位負責人說,從批捕數據上來看,非重慶戶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到了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17%。近年來,隨著重慶城市規(guī)模的逐漸擴大,重慶周邊省市及區(qū)縣的人員均涌入主城區(qū)務工,許多年齡小又無一技之長的小青年聚集在一起,因為無生活來源且居無定所,為了生存而走上偷、搶的犯罪道路。
年齡都在十四五歲的李偉、鐘志等7人來自四川省理縣、鄰水等地,他們因成績不好或家庭貧困等原因很早就輟學在家,聽同鄉(xiāng)說重慶賺錢機會多,于是來到重慶。由于年齡太小無法找到工作,他們只有靠幫別人貼小廣告維持生計,平時多居住在居民樓的樓道里,是名副其實的流浪兒。為了“找點錢用”,李偉等人先后3次在渝北等地搶劫出租車司機的財物。
貧富差距擴大刺激犯罪
“目前青少年犯罪呈現(xiàn)出低齡化、團體化、暴力化、累犯化等特點。”這位負責人分析說,其根本內因是較低的文化水平和淡薄的法律意識。
據了解,絕大多數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知識匱乏,法制意識更是淡薄。他們往往想法簡單,動輒實施暴力,而且不計后果。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一些未成年人貪慕虛榮、講究吃穿、好逸惡勞,為不勞而獲,他們便會鋌而走險;而部分未成年人心態(tài)失衡,報復情緒濃,遇事易生妒恨,繼而進行報復。
這位負責人認為,監(jiān)督管理缺位、家庭教育的缺失與不當也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誘因之一。
有的青少年因家庭暴力、單親家庭、留守家庭和家境貧困等原因,在成長過程中缺乏關愛、缺少管教,容易形成不健全的人格;另一方面,有的家長對孩子凡事遷就、縱容放任,往往使其形成自私任性、蠻橫霸道的不良品行,遇到問題,便尋求暴力途徑解決或者以暴力宣泄情緒。有的家長在明知孩子犯罪后,不僅不教育,反而聽之任之,甚至棄之不管。學校教育單一、乏力,“高分教育”模式導致了對學生德育的忽視,很多學生缺乏自主學習意識,產生強烈的厭學情緒。一部分成績較差的學生,在得不到正確的引導和關心的情況下,極容易自暴自棄,最終脫離學校,流向社會,滑向犯罪泥潭。
與此同時,社會環(huán)境的不良影響也不容忽視。未成年人由于自身認知水平的限制,對貧富差距擴大等社會現(xiàn)象感到茫然和困惑,再加上就業(yè)形勢嚴峻,很容易導致他們產生厭世、憤世情緒。在面對“享樂主義”、“金錢至上”等不良思想觀念,以及大量含有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內容的信息時,未成年人由于缺乏鑒別能力,而學習、模仿心理又比較強,往往會將網絡、影視中的“犯罪手段”應用到現(xiàn)實中。
對于那些因各種原因而逃學、失學、輟學、失業(yè)、閑散的“邊緣未成年人”,重慶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認為,各方應當形成合力,“學校和家長及各部門要加強對學生參加義務制教育的情況進行梳理、檢查,盡可能讓失學的孩子回歸課堂,重拾學業(yè)。同時,共青團、婦聯(lián)、工會等人民團體以及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應當有針對性地解決其就業(yè)和教育管理問題,大力開展幫扶救助和權益保護工作,預防和減少其違法犯罪”。
作為司法機關,這位負責人表示,全市檢察機關應認真落實未成年人案件專人辦理制度,嚴格執(zhí)行專門的訊問制度,完善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建檔登記制度,嚴格執(zhí)行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發(fā)揮檢察職能,全力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積極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文中未成年人均為化名)
法制日報重慶5月31日電
(責任編輯:肖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