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者的工時有哪幾種
《勞動法》、《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原勞動部《關于企業(y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對勞動者的工時做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
1、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企業(yè)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以上工時制度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xù)作業(yè)或受季節(jié)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yè)部分職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周期內,具體某一天、某一周等的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等,但是,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不定時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作時間制度。它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yè)的職工所采用的一種工時制度。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第41條規(guī)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但用人單位應采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shù)墓ぷ骱托菹⒎绞剑_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怎么計算綜合計算工時制加班費
按照勞動部《關于企業(y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規(guī)定,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yè),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guī)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guī)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shù)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