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工資標準能否以實物替代
《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明文規(guī)定,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因此最低工資標準不能以實物替代。
職工在試用、熟練、見習期間,用人單位能否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確定試用、熟練、見習期是為了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有一個相互的選擇過程,雙方已確立了勞動關系,只要勞動者完成了正常工作任務,其所得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二、勞動者如何拿到最低工資
勞動者如何利用“最低工資規(guī)定”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要求用人單位明確工資標準,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同時,要按規(guī)定完成工作任務,并履行好工作考勤、領取工資手續(xù),妥善保存工資記錄。
當用人單位侵犯自己的最低工資權益時,應及時向工會反映或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同時,在發(fā)生勞動爭議的60日內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見習記者胡慧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