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拒絕加班的情形有哪些?
在一般情況下,加班是要得到勞動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規(guī)定以下四種情況的加班是必須的,不要征求勞動者的意見。
1、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jié)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yǎng)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yè)、供銷企業(yè)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在上述特殊情況下,用人單位組織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可不受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限制,但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標準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二、國慶出差在外算加班嗎?
如果國慶期間出差,算不算加班呢?這要看在這個期間是否工作,如果正常工作,當然應當按國慶加班計算。若在國慶期間未提供勞動而是在休息,只不過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地休息,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