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單位管理人事的經理,上個星期我出差,這周回來發(fā)生兩個員工因為喜歡同一個女同事,而大大出手,兩個都受傷不輕,被認定其中一個被認定為工傷,現(xiàn)在公安局已經介入調查了,員工直接斗毆發(fā)生傷害能不能被認定為工傷呢?
您好,很高興能夠回答您的問題。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yè)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但是,同時第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所以,如果員工之間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或者犯罪了,是不能被認定為工傷的,如果您還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想我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