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已經注冊的商標有爭議的,可以自該商標經核準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誰有權提起商標爭議?如何提起商標爭議程序?下文為您詳細解答。
一、誰有權提起商標爭議
申請人主體資格:
(1)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提出的爭議裁定申請的主體可以是任何單位和個人。
(2)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提出的爭議裁定申請的主體應為商標所有人或利害關系人。
(3)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三款規(guī)定提出的爭議裁定申請的主體應為注冊商標所有人,且其商標申請注冊早于爭議商標的申請注冊時間。
二、如何提起商標爭議程序
商標注冊人對他人已經注冊的商標提出爭議的,應當在該商標刊登注冊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將《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書》一式兩份寄送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
注冊商標爭議必須首先由爭議人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在網站下載或打印《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書》,依照要求填寫一式兩份,附以理由書和證據,在法定時限內由代理機構或親自寄送給商標評審委員會,并交納商標評審費。手續(xù)不全或超過時限的,以及不繳納商標評審費的,不予受理。
當事人對提交的證據材料應填寫證據目錄,逐一分類編號和制作目錄清單,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的具體事實作簡要說明,并簽名蓋章。
申請人如果在首次提交申請書件后,需要提交補充證據材料的,應在申請書中聲明,且應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在提交補充材料時應附商標評審委員會發(fā)出的受理通知書的復印件。
以上內容就是提起商標爭議的權利人,商標爭議的提起程序,希望對您有幫助。商標爭議的實質是爭議人認為在后注冊的商標,與其在先注冊的商標權益發(fā)生沖突,即與其在同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經在市場上引起消費者的誤認,因而提出限制該商標使用商品范圍或者撤銷商標注冊。商標爭議是維護商標權人。商標使用權人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如果經營者自己申請商標爭議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律師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