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害關系人可撤銷馳名商標嗎
依據(jù)《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除馳名商標所有人外,利害關系人也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注冊商標。下列主體為利害關系人:
(1)馳名商標的被許可使用人;
(2)其他有證據(jù)證明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主體。
是否為利害關系人應當以提出評審申請時為準。但于案件審理時已具備利害關系的,也應當認定為利害關系人。
二、馳名商標保護范圍的判定
1、對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依據(jù)《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保護范圍及于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服務。
2、對已經(jīng)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依據(jù)《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保護范圍及于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服務。
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服務上擴大對已注冊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應當以存在混淆、誤導的可能性為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