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標撤銷復審所需材料
當事人辦理撤銷復審申請應提交以下材料:
1、撤銷注冊商標復審申請書;
2、撤銷注冊商標復審申請書;
3、商標局撤銷注冊商標決定書;
4、交納評審費。
申請商標撤銷復審的注意事項
①申請人須是被商標局撤銷注冊商標的注冊商標所有人,應自收到商標局撤銷注冊商標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提出復審申請(經(jīng)代理組織代理的,駁回通知書送達商標代理組織視為送達當事人)。
②當事人在填寫撤銷注冊商標復審申請書及撤銷注冊商標復審申請書時應認真閱讀背面的填寫須知;
③當事人對提交的證據(jù)材料應填寫證據(jù)目錄[可參考證據(jù)目錄
④對不服商標局依據(jù)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撤銷決定提交的復審應按對方當事人的數(shù)量提交相應份數(shù)的副本;
⑤不收信匯、郵局匯款,匯款人名稱應與評審申請人名稱一致,如郵寄辦理應將匯款單復印件附在本申請書后寄至商標評審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