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注冊商標的認定程序
1、確定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是認定商標侵權的基本依據(jù)。判斷商標侵權行為能否認定或稱是否構成所考慮的一切因素都是圍繞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來進行的。根據(jù)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顯然,從這條規(guī)定看,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只限于核準注冊的商標和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該范圍由兩個方面因素來確定,一是核準注冊的商標;二是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結合,構成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也就為認定商標權侵權行為確定了與被控侵權對象進行比較的標準,以便得出是否構成侵權的結論。
2、確定被控侵權的具體對象。被控侵權對象的確定由兩個方面的因素所決定,一是被控侵權的商標,二是被控侵權的商標所使用的商品。確定被控侵權具體對象的意義,在于確定和固化被控侵權行為的載體,為下一步與商標權的保護范圍的比對打下堅實基礎。它與確定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同樣重要,它是認定商標侵權行為的另一比較對象。
3、將被控侵權對象與注冊商標和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進行比較,認定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屬于同一種類或者相類似。通過認定侵權行為的三個基本步驟,特別是經過將被控侵權對象與注冊商標和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進行比較后,就能認定是否構成商標侵權。
二、如何認定注冊商標侵權
商標專用權是通過注冊產生的,其間經過了法定的程序和嚴格的審查,因此,商標專用權確立后,就應當在法律范圍內予以保護,即使是認為注冊不當?shù)纳虡?,在撤銷之前,也應如此。按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或裁定,對在撤銷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做出并已執(zhí)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不具有溯及力。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在法律規(guī)定的6個月寬展期內,如果原注冊商標所有人仍未提出續(xù)展申請,或續(xù)展申請被駁回的,他人在此期間使用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不構成商標侵權;如果原注冊商標所有人提出續(xù)展申請且被核準,他人在此期間內使用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構成商標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