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設計商標時應注意什么
1、切忌模仿。
模仿或部份模仿他人商標,將會使自身的商標失去獨創(chuàng)性。
2、易讀易記。
既要充分考慮易于識別和記憶,又要注意文字或圖形太簡單,而失去顯著特征。
3、體現創(chuàng)意。
要與商標指定商品或服務項目相聯(lián)系,使人能聯(lián)想到商品或服務特點,把商標構思的立意充分體現出來。
4、主次分明。
商標要與包裝裝璜設計相協(xié)調,不能將商標設計成紐扣式,置于不顯眼的位置。商標應在包裝上占據突出的中心位置,整個裝璜的設計要以商標為核心,切忌喧賓奪主,否則,難以發(fā)揮商標的購物導向作用。
二、什么是商標應具備的顯著特征
所謂商標的顯著特征,是指商標易于區(qū)別含其他商標的商品、服務等的可識別性和獨特性,消費者可以憑借該商標特征區(qū)別商品或服務的出處、特點、信息等。
一般情況下,以下幾種商標被認為不具備顯著特性:
(1)以本行業(yè)通用的商品名稱、標志、圖形作商標;
(2)以與本商品有關聯(lián)的文字、圖形作商標的;
(3)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點的文字或圖形作商標;
(4)以地理名稱作商標的(注:有例外);
(5)商標的文字、圖形過于繁雜或使用繁多稱謂的圖形;
(6)以極其簡單的幾何圖形、以普通字體寫的兩個以下的數字或字母(如一條直線,一條曲線,一個規(guī)范的三角形、或圓等)所構成商標全部或主體部分的等;
(7)使用國家或行業(yè)頒布的統(tǒng)一專用符號作為商標,也被認為是不具備顯著性的。
商標的顯著性并不是絕對的,商標設計雖然要注意顯著性問題,單一個商標是否具備顯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決與使用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