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侵權的行為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 ,規(guī)定了五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該條又可分成四種商標侵權的形式:(1)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相同,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屬于同一種類。(2)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相同,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類似。(3)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近似,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標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屬于同一種類。(4)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近似,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類似。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這種行為又稱之為“反向假冒”。
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下列行為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guī)定的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yè)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復制、摹仿、翻譯他人注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二、商標侵權怎樣認定?
認定商標侵權行為,需要把握以下幾點:
1、遵循保護注冊商標的原則商標專用權是通過注冊產生的,其間經過了法定的程序和嚴格的審查,因此,商標專用權確立後,就應當在法律范圍內子以保護,即使是認為注冊不當?shù)纳虡?,在撤銷之前,也應如此。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後,在法律規(guī)定的6個月寬展期內,如果原注冊商標所有人仍未提出續(xù)展申請,或續(xù)展申請被駁回後,他人在此期間使用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不構成商標侵權;如果原注冊商標所有人提出續(xù)展申請且被核準,他人在此期間內使用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栗:構成商標侵權行為。
2、判定近似商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主要從商標的音、形、義三方面,結合構圖、顏色及整體結構等因素,進行對比,采取隔離觀察、整體觀察、要部觀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綜合判定。在判定中,應當以可能使消費者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為基本條件,但不以造成實際誤認為必要條件。
3、判斷類似商品,前提是商品之間的關系,并考慮商品和商標之間的關系。商品的功能、用途相同,并且具有共同的消費對象、銷售渠道的,一般認定為類似商品,但商品的原料、生產企業(yè)等因素,能夠明顯表明商品的來源,不會使消費者產生誤認的,不應認定為類似商品。
4、具體到侵權案件中,商品質量優(yōu)劣不影響商標侵權的認定。他人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即使其商品質量優(yōu)於注冊商標所有人的商品,也應當認定為商標侵權行為。至於注冊商標所有人以其商品質量低劣、粗制濫造或以次充好,構成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可以適用《產品質量法》及《商標法》的其他條款處理,與商標侵權認定沒有直接的關聯(lián)。
5、不以注冊商標所有人的違法使用為取舍商標專用權是一種民事權利,注冊人有權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行使其權利。如果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過程中,有違反《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細則》的情形,可以適用相關條款處理,要求注冊人承擔相應的行政法律責任,但不影響對商標侵權的認定。
6、合理界定正常使用行為他人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并不是均構成商侵標權:如果這種使用屬正常方式的使用,則不構成商標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