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專用權是指什么?
商標專用權的內容包括:
(1)專有使用權。商標所有人對自己的注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使用權,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類產品或服務上使用與商標所有人注冊之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標志的權利。(2)收益權---許可權。商標權人通過將商標許可他人使用而自被許可人獲得對價或報酬的權利,此即學說上的許可權。(3)處分權
商標法所以確定注冊商標可以轉讓,它的重要前提是將商標專用權作為一項財產權來對待,或者說商標專用權就是一種財產權。商標專用權之所以是一種財產權,首先它是一種智力成果,具有識別商品來源、保證商品品質、促進商品銷售、表示商業(yè)信譽等特定的功能,這些功能與商標專用權結合在一起,使商標具有了商業(yè)價值,可以形成經濟利益。如果商標不具有特定的功能,不構成商業(yè)上的價值,商標專用權當然不能成為財產權利。人們在商業(yè)上將一些商標的價值評估為幾百萬元、幾千萬元、幾十億元,正是商標專用權作為一種財產權的直接體現。商標專用權被承認為是財產權,雖然在國內、國外都有一個歷史的過程,但在現代經濟中已成為肯定的事實。
二、對商標專用權如何保護?
1、對有較高知名度商標的保護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始終把對有較高知名度商標的行政保護作為工作重點,集中力量查處有影響的大案要案,有重點地打擊商標侵權假冒行為。對有較高知名度且在全國范圍內被侵權假冒嚴重的商標,實施了重點保護,編制了《全國重點商標保護名錄》,共收錄中外商標專用權人的注冊商標280件,其中包括24件日本企業(yè)的注冊商標。同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其實際情況,開展了有針對性的專項保護活動。1999年,商標局直接組織查處了近20件有重大影響的商標侵權假冒案件,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受到了商標專用權人的好評。 2。加強對全國商標專用權行政保護工作的監(jiān)督、協(xié)調和指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通過對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請示的批復;對地方司法機關咨詢的答復;對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交辦、督辦大要案件;對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商標管理人員的培訓等形式進行宏觀指導。
3、對非法印制、買賣商標標識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整治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努力加強對商標印制環(huán)節(jié)的管理,開展商標印制管理專項執(zhí)法檢查,對商標印制企業(yè)進行全面清理整頓。1999年,全年共查處非法印制和買賣商標標識的案件3244件,堵住了侵權假冒商標標識的源頭,有效地遏制了商標印制環(huán)節(jié)的違法行為。
4、拓寬商標監(jiān)管的領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指導相關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對重點商品交易市場實施商標監(jiān)管,特別是對服裝、日用小商品等市場進行了專項整治,并派員連續(xù)參加了中國廣州出口商品交易會、全國糖酒商品交易會的商標監(jiān)管工作,使侵權假冒商品在流通環(huán)節(jié)得到了遏制。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也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統(tǒng)一部署,分別確立了本轄區(qū)內商品交易市場商標監(jiān)管工作的重點,在保護商標專用權方面做到了標本兼治。
5、加強對涉外商標案件的查處,注重保護國外投資者的權益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高度重視涉外商標案件的查處,嚴厲查處了一批侵犯外國商標專用權人商標專用權的案件,涉及日本企業(yè)的有“YKK”拉鏈案、“SONY”VCD案、“松下”電池案和“花王”洗發(fā)液案等。
6、搞好商標法制宣傳工作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堅持常抓不懈的原則,通過培訓、座談會、知識競賽、發(fā)放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保護商標專用權的重要意義,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形成了一個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