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獄中服刑被人p圖盜刷銀行卡
中新網訊,“拿張登記照P個圖就能補辦電信手機卡,然后盜刷了我5張銀行卡,51萬元就這樣不翼而飛了,我一定要討個說法,雖然硚口區(qū)法院和市中級法院都以不屬于經濟糾紛案件為由駁回起訴?!弊蛱欤玫绞兄性翰枚〞牟滔壬盐新蓭熛蚝笔「呒壏ㄔ荷暾堅賹?。
人在獄中,銀行卡遭盜刷51萬
蔡先生被羈押期間,他的電信手機卡被兩次冒名補辦,5張儲蓄卡、信用卡及支付寶均被盜刷,金額51萬元,另有微信好友遭遇金額不等的詐騙。
蔡先生的妻子徐女士趕到邾城街派出所報案說幫老公還信用卡,發(fā)現(xiàn)該卡透支5萬元,這與之前老公告知的4000元有很大差距,于是便將銀行卡凍結了。在查詢老公的儲蓄卡賬戶,發(fā)現(xiàn)大量資金被轉走,另一家銀行查詢發(fā)現(xiàn)該行儲蓄卡密碼被修改。
律師說法:刷走的錢該找誰要?
本案中電信公司因未經持卡人蔡先生允許為其在網上辦理補卡手續(xù),因為審核不嚴被人冒用身份補辦,并被犯罪分子利用蔡先生的個人信息,倒是銀行卡被盜刷,財產大量流失,損失慘重。
電信公司在業(yè)務辦理的過程中存在明顯過錯,未盡到審核義務,侵犯了客戶的財產權利。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guī)定,電信部門如有侵權行為,是應當承擔相應侵權責任的。刑事案件的偵破與否,并不影響蔡先生向電信運營服務商主張權利,法院以此駁回起訴不當。
如果在此情形下,公民的合法權利得不到法律公平正義的保護,將嚴重影響公民對于電信服務、銀行資金安全的信心及交易安全的保障。導致的后果是,公安局尚未破案,民事賠償不能實現(xiàn),公民需要為他人的過錯自行買單,不利于手機運行商服務的提高改善,相關網絡犯罪會愈演愈烈。
因現(xiàn)在手機具有超強的支付功能,相關的網絡通訊運營商應當謹慎開展網絡補卡業(yè)務,此類業(yè)務最好經客戶授權后再辦理,并經嚴格審核,保證服務質量。對于客戶來說,平時應當注意保護好個人信息,銀行信息,注意不外泄。在遇有朋友通過網絡借款等情況時應及時核實,避免不必要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