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女 陳XX不堪臺灣丈夫虐待離婚
靚女與臺灣老板飛機邂逅,半月后閃電結婚,沒想到婚后常被丈夫打成“熊貓”。昨日,兩人在南岸區(qū)法院協(xié)議離婚,靚女獲約15萬元補償。涉外、涉港臺離婚案逐年增加,廣大婦女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案件情況
陳XX(化名)家住南坪,溫柔漂亮。2002年12月,22歲的她在飛機上偶遇臺灣商人溫強(化名)。攀談得知,溫在臺灣收入頗豐。分手時,兩人互換了電話號碼。
隨后,闊綽的溫強開始向陳XX展開追求。半個月后,陳XX與比自己大11歲且離過婚的溫強在南岸登記結婚。
婚后,兩夫妻到臺灣開始新生活。2004年初,兩人之間矛盾凸顯,溫強不準陳XX與外人交往,鄰居碰面也不準打招呼。一不順心,溫強就向陳XX發(fā)火,還動手打人。
訴訟離婚
2004年8月,陳XX向臺灣援助機構求助,以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當年底,陳回重慶后到南岸區(qū)法院起訴離婚。通過律師,她撤回在臺灣的離婚訴訟。
2006年3月7日,兩人在南岸區(qū)法院協(xié)議離婚。陳XX得到500元人民幣和18100美元(約15萬人民幣)的補償。
律師說法
涉外涉港臺離婚案增多
當事人結婚前要擦亮眼。如果在異地遭受家庭暴力,應及時向當?shù)鼐角笾A糇C據(jù),同時應積極通過當?shù)卦鷻C構,尋求法律幫助?;卮箨懞?,要及時提起訴訟。另外,還要掌握被告的財產線索,特別是在大陸的財產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