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傷害罪是怎么認定的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如果某種致傷行為為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衛(wèi)造成傷害,醫(y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
故意傷害罪中的傷害,包括重傷和輕傷,但并不包括輕微傷害在內(nèi)。
在一般情況下,對被害人造成的損傷是輕傷還是輕微傷,決定了對加害人應否追究刑事責任,應否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輕傷害與輕微傷害區(qū)別的主要標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自行修復。一般說來,輕微傷害不需要專門的手術(shù)治療,人體通過自身的代償功能便能使其復原,或者僅采取簡單的醫(yī)療手段和護理就能使傷勢很快痊愈。而輕傷害在通常情況下都必須進行專門的治療,有時還需要特殊護理。否則傷勢就有可能惡化、感染或引起其他嚴重的并發(fā)癥和后遺癥。
二、故意傷害罪的刑罰
故意傷害罪的處罰: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這里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為又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刑法有特殊規(guī)定的,不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例如,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傷的,按強奸罪定罪量刑,而不按故意傷害罪與強奸罪數(shù)罪并罰;搶劫致人重傷的,按搶劫罪定罪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