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傷害罪如何量刑
故意傷害罪量刑標準
犯故意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如何認定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兩種情況:
一是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證據齊全后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后經法院審判。一旦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進入訴訟程序,意味著,國家公權力的介入,意味著國家對于違法犯罪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公訴案件就不能私了。
二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于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xié)議并執(zhí)行了,一般不會判刑。
據法律規(guī)定,發(fā)生傷害案件應當及時報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傷情鑒定函進行傷情鑒定,經鑒定,如果屬于輕微傷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處理,派出所可以對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罰款500元;如果構成輕傷,加害人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了,根據《刑法》第234條之規(guī)定,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構成重傷,加害人同樣涉嫌故意傷害罪,不過根據《刑法》第234條之規(guī)定,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