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殺人罪情節(jié)較輕指什么
根據司法實踐,主要包括:
(1)防衛(wèi)過當的故意殺人;
(2)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于不義的兒子實施這種行為;
(3)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其一,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其二,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tài)下當場實施。
(4)受囑托殺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請求、自愿而幫助其自殺;
(5)幫助他人自殺的殺人;
(6)生母溺嬰,即出于無力撫養(yǎng)、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發(fā)現(xiàn)所生的是女兒而加以溺殺的,其主觀動機極為卑劣,則不能以故意殺人罪的情節(jié)較輕情況論處。
二、故意殺人罪與搶劫罪的區(qū)別
1、在搶劫過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致人死亡的,不按故意殺人罪論處,也不以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合并論處,應以搶劫罪定罪處刑。
2、如果出于復仇或者其他個人目的而殺死被害人后,遂乘機將其財物拿走的,不以能搶劫罪論處。因為行為人所實施的者殺人不是作為取得財物的直接手段,而是為了復仇或者出于其他個人目的,非法占有財物的意圖是在殺人之后才產生的,所以構成兩個獨立的犯罪,即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實行數罪并罰。
3、在搶劫行為完成之后,行為人出于滅口或者其他目的而殺死被害人的,應定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按數罪并罰原則處理。
4、搶劫殺人與圖財殺人的區(qū)別。其主要區(qū)別是:搶劫殺人是行為人用殺人手段當場取得動產,而圖財殺人則是在殺人之后,經過一定時間才能占有被害人的動產或不動產。例如,為了霸占遺產而殺死父母、兄弟姐妹等,應按故意殺人罪定罪判刑,不能以搶劫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