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行為,只有達到相當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那么非法拘禁行為與非法拘禁罪的區(qū)別有哪些呢?在司法實踐中,如何認定非法拘禁罪?這些問題,下文為您介紹。
一、非法拘禁行為與非法拘禁罪的區(qū)別
非法拘禁行為,只有達到相當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因此,應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危害大小、動機為私為公、拘禁時間長短等因素,綜合分析,來確定非法拘禁行為的性質?!吨伟补芾硖幜P條例》第22條規(guī)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司法實踐中,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為犯罪處理:
(1)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非法拘禁無辜群眾,造成惡劣影響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
(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時間較長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傷、死亡、精神失?;蜃詺⒌?;
(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二、如何認定非法拘禁罪
(1)司法工作人員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經(jīng)查明無罪,立即予以釋放的,這種情況屬于錯拘錯捕,不是非法拘禁。但是,如果已經(jīng)檢察機關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決定解除強制措施,有關執(zhí)法人員仍拒不釋放或者拖延釋放的,則應視為非法拘禁的行為。
(2)從司法實踐看,非法拘禁他人時間較長的;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毆打、侮辱等情節(jié)的;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多人,造成很壞影響的;非法拘禁致使他人精神失?;蜃詺⒌?;非法拘禁致人重傷、死亡的;非法拘禁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等等,應以非法拘禁罪論處。如果非法拘禁行為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構成犯罪。
司法工作人員,對《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期限,應嚴格執(zhí)行。
(3)如果在非法拘禁過程中,故意致人重傷或者故意將他人殺害的,或者對被害人進行毆打、侮辱的行為已達到犯罪程度的,則應依照刑法的有關規(guī)定實行數(shù)罪并罰。如果非法拘禁的行為同其他犯罪行為之間存在著牽連關系,如用非法拘禁的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凍餓而死,就同時觸犯了非法拘禁和故意殺人兩個罪名,應當按照處理牽連犯的原則,擇一重罪處罰,不必實行并罰。
(4)以索債為目的,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主要指社會上出現(xiàn)的因債權債務糾紛引起的“人質型”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行為,應視為非法拘禁,不能以綁架勒索罪論處。
以上就是非法拘禁行為與非法拘禁罪的區(qū)別,如何認定非法拘禁罪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普通人為了索取債務等合法目的實施了非法拘禁行為的,很有可能只是一般的受治安處罰行,不構成為非法拘禁罪。當事人對司法機關的認定不服的,可以向專業(yè)刑事辯護律師咨詢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