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嚴重的刑罰。實踐中,有一些人是不適用死刑的,那哪些人不能適用死刑呢?經(jīng)常有人說只要舍得花錢就不會判死刑,那死刑犯真的能用錢買命嗎?下面我們將一一為您解答。
一、哪些人不能適用死刑
死刑有一定的適用范圍,并非只要觸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處死刑。根據(jù)我國《刑法》的規(guī)定,下面的犯罪主體不能被判處死刑:
1、對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不得適用死刑;
2、對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得適用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根據(jù)司法解釋,這里的“審判時”應作擴大解釋,即包括羈押期間時懷孕的情況;此外,“懷孕的婦女”也應擴大解釋到包括流產(chǎn)在內。這是基于保護無辜胎兒和避免司法機關人員采用逼迫流產(chǎn)等審訊方法。
3、審判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這是我國《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條款,基于人道主義考慮,對老人一般不適用死刑。但有一種例外,即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還是可以判處死刑的。
二、死刑犯能用錢來買命嗎
對于這種提法,不能夠給出一個肯定的答案,盡管司法實踐中會有類似的情況。有些案件可以通過錢來擺平,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但是其實大家看到的只是一個表面現(xiàn)象,每一個能夠用錢來擺平的案件都有其自身的特點。
(1)通過律師論證,使案件中一些不扎實的證據(jù)凸現(xiàn)出來,使法官據(jù)以判死刑的理由不足夠充分;
(2)通過訴辯雙方的辯論,使案件的法律適用存在分歧,且任何一方?jīng)]有充分的理由說服法官;
(3)通過法庭調查,使偵查或審查起訴階段的刑訊逼供或程序上不合法的情況浮出水面,但認定當事人犯罪的證據(jù)又不能根本推翻;
(4)暴力犯罪中民事部分得以調解解決,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屬放棄追究;
(5)職務犯罪中主動退還全部贓款,為國家挽回了損失。
死刑案件不是都能夠通過錢來擺平的,案件中必須要存在一個錢與刑的“關節(jié)點”,而這個關節(jié)點則要求具有豐富辯護經(jīng)驗的律師從復雜的案件里尋找,找到了,錢就能買命,找不到,有錢也買不了命。
以上就是對哪些人不能適用死刑和死刑犯能用錢來買命嗎的回答,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我們國家對死刑的適用十分的嚴格,所有案件的結果不是絕對。在訴訟過程中,律師會產(chǎn)生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們建議您咨詢專業(yè)的刑事律師,他們實務經(jīng)驗豐富,相信他們能夠給您更好的建議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