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拘留、禁閉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權利的行為。如何認定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很多司法工作人員非法拘禁他人,他們會受到追究嗎?下文為您解答這些問題。
一、如何認定非法拘禁罪
認定非法拘禁罪應當注意的問題是:
(1)司法工作人員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經(jīng)查明無罪,立即予以釋放的,這種情況屬于錯拘錯捕,不是非法拘禁。但是,如果已經(jīng)檢察機關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決定解除強制措施,有關執(zhí)法人員仍拒不釋放或者拖延釋放的,則應視為非法拘禁的行為。
(2)從司法實踐看,非法拘禁他人時間較長的;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毆打、侮辱等情節(jié)的;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多人,造成很壞影響的;非法拘禁致使他人精神失?;蜃詺⒌?;非法拘禁致人重傷、死亡的;非法拘禁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等等,應以非法拘禁罪論處。如果非法拘禁行為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則不構成犯罪。
司法工作人員,對《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期限,應嚴格執(zhí)行。
(3)如果在非法拘禁過程中,故意致人重傷或者故意將他人殺害的,或者對被害人進行毆打、侮辱的行為已達到犯罪程度的,則應依照刑法的有關規(guī)定實行數(shù)罪并罰。如果非法拘禁的行為同其他犯罪 行為之間存在著牽連關系,如用非法拘禁的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凍餓而死,就同時觸犯了非法拘禁和故意殺人兩個罪名,應當按照處理牽 連犯的原則,擇一重罪處罰,不必實行并罰。
(4)以索債為目的,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主要指近年來社會上出現(xiàn)的因債權債務糾紛引起的“人質(zhì)型”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行為,應視為非法拘禁,不能以綁架勒索罪論處。
二、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的規(guī)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24小時以上的;
2、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綁等惡劣手段,或者實施毆打、侮辱、虐待行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輕傷、重傷、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節(jié)嚴重,導致被拘禁人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沒有違法犯罪事實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以上就是如何認定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的全部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相對來說比較高,很多時候,行為人的行為只構成非法拘禁行為,沒有達到刑事標準。如果您就是這種情況,可以向?qū)I(yè)刑事辯護律師咨詢解決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