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毀損、流失罪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顒印S捎趪夜ぷ魅藛T對本職工作嚴重不負責,不遵紀守法,違反規(guī)章制度,不履行應盡的職責義務,致使國家機關的文物保護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而危害了國家機關的工?;顒?。本罪的犯罪對象為珍貴文物。所謂珍貴文物,是指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主要包括國家規(guī)定的一、二級文物,三級文物要確定為珍貴文物的,應經(jīng)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確認。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規(guī)章制度,擅離職守不盡職責義務,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義務,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行為。嚴重不負責任,是指不履行法律規(guī)定和其職務要求的文物保護、管理職責,或者在履行職務中敷衍塞責,草率應付,不盡職責。本罪是結果犯,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必須后果嚴重,才構成犯罪。所謂后果嚴重是指造成較多的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的;致使珍貴文物流失國外的;造成特別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的;由于珍貴文物被毀,給歷史、藝術、科學研究造成了嚴重的影響,社會影響極壞,流失的文件已無法追回等等。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本條所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負有管理、保護文物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括博物館(院)、紀念館、圖書館的工作人員、文化行政部門中主管文物保護工作的人員等,并非指所有的國家工作人員。
(四)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只能由過失構成,故意不構成本罪,也就是說,行為人對于其行為所造成重大損失結果,在主觀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過失造成的。也就是他應當知道自己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可能會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但是他由于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是雖然已經(jīng)預見到可能會發(fā)生,但他憑借著自己的知識或者經(jīng)驗而輕信可以避免,以致發(fā)生了造成嚴重損失的危害結果。
二、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毀損、流失罪怎么判
如果已經(jīng)不慎涉嫌了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毀損、流失罪,那么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毀損、流失罪怎么判呢。根據(jù)我國《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條規(guī)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關于什么是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毀損、流失罪,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毀損、流失罪怎么判的問題本文就簡要介紹到這里,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毀損、流失罪是否成立的關鍵是主觀上是否存在過失和是否造成嚴重后果,對這些問題的判斷需要較為專業(yè)的法律知識,如果您或您的親友已經(jīng)涉及這樣的犯罪,委托專業(yè)的刑事律師進行辯護無疑是個更為明智的選擇。
